“你们是?”秦明月疑惑,划着轮椅就过去了。
上午神识扫过全城,主要关注的是自己的几个好朋友与有没有熟人以及与她的朋友和熟人,虽然粗略,但不至于遗漏曾经那几位关系好的。
如今竟然遇到熟人,要么是关系不好漏过了,要么就是这三人太过糟蹋粗略扫过实在看不出来模样。
“你们是……老同学!”秦明月好不容易才从记忆中翻出来两个人,顿时大惊失色,同时又疑惑不已。
神识扫过污垢层直面本质,男的是他的初中同学于大勇,女的是他妻子的大学同学李琳,虽然关系普普通通基本上没有交集,但他们结婚的时候,这二者可是来过。
所以那个小的,是他们俩的儿子?
当初他妻子邀请的同学,然后这于大勇跟着来了,秦明月才知道自己有个印象都不深刻了的初中同学跟她的大学同学耍着朋友。
婚礼上,这家伙喝飘了不小心摔台阶下裤子开了条大口子本命年屁股上带着补巴的大红裤子令人印象颇为深刻,不然这么多年了,他肯定记不得这人了。
这是一家三口上街乞讨?
曾在家乡,说起同学聚会,都是各吹各牛,各显神通,生怕落后于人被人看不起,没想到此刻的老同学相会如此离谱。
秦明月大为不解,“你们这是?”
于大勇和他儿子,健健康康的,但李琳身体明显不大行,身体已经散发着暮气,头发上不少跳蚤尸体。
现在看着还挺好,是因为身体未崩溃爆发,正常情况下,活不过三年了,看得出来是长期风餐露宿造成的。
他观当今时代,无论如何都吃得上饭,这样的三人小家庭,怎么说也轮不到乞讨才对。
并且于大勇的状态,别人一看就很健康,怕也不容易来施舍,只会暗中骂有手有脚不去工作,好吃懒做的废物。
“得罪了人,不得已为之,可惜苦了琳琳,她明明可以离开我的。”
“对方也只想让我和我儿子一辈子翻不了身,她如果离开,可以有好生活的……13年了啊,13年,她带着还在吃奶的儿子就跟着我四处流浪乞讨了!”
李大勇说着眼里闪烁着泪花,一家子已经站了起来,夫妻二人神色有点激动,小孩子则一直好奇盯着秦明月。
“大勇,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离开你和儿子,不要把这些话经常挂嘴边!”
两人的儿子这时候也说话了,小小年龄早就饱经风霜,见惯了人情冷暖,视父母为天。
“爸爸,妈妈不会离开我们的,我们一家人这样挺好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如果你们老了,我会跟着你们一起去的!”
说话间,一家三口眼睛都红了。
秦明月不解地问,“得罪了人?就没人管吗?”
心头有些羡慕这一家三口,风风雨雨里浪迹天涯,是不离不弃的爱情,是亲情。他当年流浪的时候只有老黑,是无尽的调皮气死人。
“唉,不说也罢,我跟你说这么多干什么,本来应该装作不认识的,这里面水很深……只是太久没看到过老同学了,忍不住就喊了!见到老同学,多聊几句也是奢侈,已经很高兴了,往后不再见,我怕你被牵连……”
“你现在这是?怎么腿没了,你爱人呢?穿着古装,你这是在当演员拍戏哦?我记得你以前开杀猪场的,我们之前去看过,也早拆了。”
秦明月摇头,“我正想问你们,有知道……她的信息吗?”
李大勇夫妻俩疑惑,“怎么了?你们分开了,从你们结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我们结婚的时候,邀请都没联系上,还以为你们是一起搬离这个城市了……你们怎么会分开,我们当时可是以你们为榜样的!”
“没有吗?”秦明月沉默片刻,有点失望。
“罢了……”
“我送你一场造化,如果你能把握住,将来我引你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