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和明志都是普朗克的保镖。
平时出行都伴随在普朗克左右,深得普朗克的信任。
别人不知道的是,乔治和明志练的是华夏的童子功。
从小两兄弟就一起在华夏的少林寺长大。
在华夏学习了十八年后,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乡,参加美帝的武术比赛。
没想到一参加就获得了冠军和亚军。
美帝的运动员都是一个尿性,谁要是一炮而红,别人都会趁热度还在的时候,轮番挑战他。
乔治刚成为冠军,被拳王梅威舍和前一代拳王太森挑战。
结果,梅威舍和太森都被乔治吊打。
然后他们又挑战明志,还是一样的结果。
最终,他们兄弟二人选择担任普朗克的保镖。
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主要是普朗克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两兄弟练习的武术不同。
乔治练的是主打进攻的大力金刚腿。
而弟弟明志,练习的是主打防御的铁头功。
今天,他和弟弟如同往常一样,站在普朗克办公室门口护卫。
进去一个黑人不久,乔治就看到了一只蚊子停在了自己的裆部。
乔治没有当回事。
毕竟他练腿的时候,裆部也受到了训练,就算是用铁棒痛击那里,他也忍得住。
痛是肯定痛的,又不是真的金刚,怎么可能不痛。
只是相对于平常人,他的抗击打能力要强很多而已。
甚至,当初为了练成金刚腿,他三条腿都练出了茧。
所以,乔治看到那只蚊子之后,心里不屑的想到:
“呵呵,小小蚊子而已,就算你把我吸干,我也不……嘶!”
一阵剧痛瞬间从裆部蔓延到全身,乔治也险些就叫出了声。
于是,乔治愤恨的一掌拍了下去!
啪!
蚊子直接被拍烂,一些红的白的从它的肚子中爆裂出来。
乔治疑惑的说道:“这蚊子咬人怎么这么疼?”
乔治的旁边,正是他的弟弟昂味儿明志,乔治一般情况下就叫他明志。
明志看到哥哥的举动,吓了一跳,说道:
“哥,你真是努力,现在还不忘练习武术。”
“什么时候我才能像你一样厉害啊!”
乔治罢了罢手,谦虚的说道:
“明志你不要谦虚了,你的铁头功那么厉害,哥哥一辈子都学不会!”
“你说咱们哥俩也真是奇怪,一个只能练上半身,一个只能练下半身。”
“我长这么大都没有听过其他的例子。”
明志点头道:“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你也不必妄自菲薄。”
“现在你已经是美帝第一高手了,你还想要求自己做什么呢?”
乔治点了点头,说道:
“确实啊,咱们哥俩真是寂寞啊,找遍全美帝,都找不到一个能击败我们的人!”
乔治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只蚊子朝着明志飞去。
明志也看到了这只蚊子,而且它刚好落在明志的头上。
明志无所谓的说道:
“哥,不用担心,一只蚊子而已,我可是铁头功大成的存在,还会害怕区区……嘶!”
啪!
明志一掌拍向自己的脑门,直接将蚊子拍烂,溅出了些许红色的血液。
两兄弟对视了一眼,默契的不再说话了。
区区一只蚊子,就让兄弟两人很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