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则古云有着自己的主意。
既然生活在末世,那就要有这里的生活节奏,整天东躲西藏的,迟早有一天会直面尸潮,与其到时候手足无措,还不如提前适应艰苦危险的环境,才能更好的从容应对。
另外,如果真的能找到索菲亚,那是再好不过了。虽然古云并没有抱任何希望。
古云的神经,这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咔咔!
古云心中一突,立马将枪口对准了声音发出的地方。透过备镜,他依稀的看见一团白花花的小肉球似得动物,在地上奔波。
“这…兔子?”这大晚上的,兔子难道不睡觉吗?古云虽是心里吐槽,但没有在意。
正当他转头想要继续前进的时候,却呆住了。
两道身影飞快的从远方跑过,从姿态上看,不像是行尸,因为行尸不可能一个拉着另一个跑。而且,那跑步的模样,古云有些眼熟。
人影很快就消失了,实在是离得很远,距离上估摸不清。
古云能发现,还是那两人从月光比较明亮的地方掠过,要不然古云也注意不到。
越回味,古云内心越是激动。他隐隐有预感,他要找到了。
古云刚迈开脚,就顿住了。因为在两人过去不久,其后面就紧紧跟随一小群行尸。咬了咬牙,回头看了一眼公路的方向。古云心头一横,跟了上去。
脚下生风,落到地面激起一阵泥石飞溅。不多时,那群行尸映入了古云的眼帘。
但那两个人却不见了。
“靠!”古云不禁有些懊恼,他千追万赶,还是没有跟上。不过好人做到底,古云决定帮他们把这群行尸解决了。
“你们俩如果不是他们,那就你们完了!”古云心中恶狠狠道。
几个越身,出现群尸面前。
行走的群尸见前方突然出现一个人类,都纷纷仿佛愣住了。
但回过神,就冲着古云袭来。
“怎么着,是很意外我主动找你们是吗?你们这群白痴!”反正都要开干,也不用顾及藏着掖着了,古云站到了明处,把背包和步枪丢到一旁地上,抽出后腰间的开山刀,手掌在刀身上滑过,感受着其冷冽锋利,以及快要溢出的暴虐意志。
古云单手持刀,双眸中流露出寒冷的凶光。群尸在地上摩擦的声音此起彼伏,令人头皮发麻,数量可想而知。
可是,古云不退反进,迎向了这群饥肠辘辘的行尸。
“今天晚上,只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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