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查明,1998提6月28日(农历)之后,上诉人及两被上诉人三人曾合伙干过桥台,三人均认可桥台上的账目已结清。
本院认为,两被上诉人之间的账目结算协议合法有效,被上诉人田光应按协议约定支付被上诉人万泉款项.30元。双方协议中约定的万泉支付第三人任庆款元转由田光与任庆算账的条款由万泉支付给任庆料款元,但未从方庆处收回料单且该料款田光没有支付给任庆,该条款为无效条款。上诉人任庆从两被上诉人处提料款元(其中从万泉处提元,从田光处提料款元),但是只供应两被上诉人元的料,其多提的款项(减元)应予以返还。因为任庆所在原李福户头料款元,田光已从万泉处报销完毕,所以任庆多领的料款应退返还万泉。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欠妥,依法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汶城市人民法院(2000)汶民初字第1521号民事判决的一四项。
二、撤销汶城市人民法院()民初字第1521号民事判决的二三项。
三,改判上诉人任庆返还田光款元。一审案件受理费5082元,按原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5082元由上诉人任庆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万泉看完判决书后,异常地气愤。自己的一万多元钱被法院这么一折腾,给折腾没了。他已经彻底地失望了,感觉这关司打得太憋屈了,可是又没办法。虽然主任和小文见议万泉可依照本判决书再另行起诉追回欠款,但万泉已坚决不再提起诉讼。
后来小文去法庭,赵竹剑谈起这个案了很自负地说:“怎么样,我说什么着来,你们想赢可不容易。”
小文只是笑笑说:“你狂呗,总有你不能狂的一天。”赵竹剑才不管这些,该怎么做还是照样,他还是法庭中的业务骨干。
喜欢系不住的命请大家收藏:系不住的命本站更新速度全网最快。